李 斯

李斯(?208年)字通右,楚上蔡(今河南上蔡西南)人。主張以小篆為標準書體。小篆又稱秦篆,是大篆的對稱,它給人以剛柔并濟,圓渾挺健的感覺,對漢字的規範化起了很大的作用。小篆的出現,是漢字發展史上的一大進步,根據《太平廣記》引《蒙恬筆經》記載,是楚國上蔡人李斯所整理。

李斯是秦代著名的政治家,文學家和書法家。他年輕時,起初在鄉村做管理文書的小官,初為郡小吏。戰國末入秦,初為呂不韋舍人,后被秦王政(秦始皇)任為客卿。后來,隨荀卿學習,當任廷尉。在秦始皇統治期間,李斯以杰出的政治遠見和卓越才能,被任命為丞相。他建議對六國取各個擊破的政策,秦始皇統一六國。

秦統一前,因各諸侯國長期割據分裂,形成了語言異聲,文字異形的局面。秦始皇一直殷望著有標准的字體來取代以前流行的異體字,於是便打聽到李斯擅長書法,就把這任務交給他。李斯將大篆字體刪繁就簡,整理出一套筆劃簡單,形體整齊的文字,叫做秦篆。秦始皇看了這些新書體之後很滿意,於是就把它定為標準字體,通令全國使用。

當時,人們對小篆的結構不太熟悉,很難寫得稱心如意。李斯就和趙高,胡毋等人寫了《倉頡篇》,《爰歷篇》和《博學篇》等範本,供大家臨摹。

秦始皇逝世的前一年,他不畏錢江險濤,東下會稽(今紹興),祭過大禹陵,登上天柱峰(后來教叫做秦望山),俯瞰東海涌潮后,命丞相李斯手書《會稽銘文》。李斯奉命連夜寫畢后的隔日,他又采岭石鑴刻,然后立于會稽鵝鼻山山頂(后叫刻石山),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【會稽刻石】。

傳為由李斯書寫的刻石有《泰山封山刻石》、《琅琊刻石》和《嶧山刻石》、《會稽刻石》等。秦始皇死后,他追隨趙高,合謀偽造遺詔,迫令秦始皇長子扶蘇自殺,立少子胡亥為二世皇帝,即秦二世。后為趙高所忌,被殺。


“牽犬東門豈可得乎?”

這是秦相李斯在腰斬前,對他一起俯首就刑,一起奔赴黃泉的兒子,既是臨終,也是臨別的一句有名的話。死在當頭,能有心思說出這番言語者,非常人也。

秦相李斯,厥功甚巨。應該這樣看,始皇帝的千古功績,有一半得算到李斯的頭上;同樣,嬴政的萬世罵名,也有一半是這位相爺出的壞主意所招來的。所以,李斯這個非常之人,就有可能做出非常之事。譬如死前扯這兩句閑淡,也正是他不同凡響的地方。

馬上就要行刑了,他卻有功夫,有閑心,與馬上也將人頭落地的兒子,侃侃然談起陳年往事:“小二子,你還記得嘛,那時候,我領著你們幾個哥哥,牽著一串黃犬,出上蔡東門去獵兔的情景?”

李斯直到腰斬這一刻,才悟道,才明白,為時已晚。如果一直縱狗獵兔至此,在老家上蔡啃干饃,喝糊糊,聽梆子腔,不至于像現在這樣,眼看著法場上像砍玉米秸稈似的,倒下一排排子女親屬的尸首。他殺了一輩子人,如今,輪到他被人殺,這滋味不好受。

  

司馬遷在《李斯列傳》的結尾處,寫到了這次殘酷屠殺:“二世二年七月,具斯五刑,論腰斬咸陽市,夷三族。” 所謂“三族”,按《后漢書楊終傳》:“秦政酷烈,違忤天心, 一人有罪,延及三族”的李賢注釋,應該是“父族,母族,妻族”。這時,李斯明白為他權力狂人的一生,要付出多少代價。至少,好幾百條性命,受其株連,與其父子同時同地遭到屠滅。

當他為秦始皇的鐵杆屠夫時,在驪山腳下坑掉數百名儒生,連眼睛也不眨一下;但此刻,身邊尸積如山,血流成河的場面,大概喚醒了他早已泯滅的人性,這位秦國丞相,《大秦律》的制訂者和執行者,也不由得為這個殘酷暴虐的政府痛心疾首。

就以指鹿為馬的趙高對他的處置而言,人,只有一死,施以五刑(黥、劓、斬左右趾、梟首、菹其骨肉于市),已經足夠死上好几次,而且最后還要剁成肉醬,又如何再來進行腰斬?可這种匪夷所思的刑罰,沒准還是他任廷尉那陣,頒行天下的呢!于是,李斯只好領教他自己定的酷刑,在自己培養出來的劊子手的刀下,俯首就刑。此時此刻的李斯,該多懷念那一去不復返牽著咻咻嘶叫的獵狗,出上蔡東門,在秋日衰草叢中,追逐成群狡兔的無懮歲月啊!

后來的文人墨客,就把李斯這句死前名句,縮成“東門犬”三字,既表示恨不如初,也表示對自己追逐一生的權力基因的徹底決絕,在人鬼交替,陰陽分界的這一刻,作出來俺錯了的悔愆。孔夫子曰:“朝聞道夕死可也”, 對李斯來講,也就夠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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