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羲之《書論》辯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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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.. 根據我本人所學,想就此文的真實性做一些必要的辯析!因在此前,關于王羲之書論我並沒有離開文字的本身去考據它的出生或達估,所以,鉛槧之間,自存微言,而漢唐以降,諸論葳蕤,一時并茂。人之視壁涯只間,我謂敝屐。且云本貼也為草論。
辯析一:“余覽李斯等論筆勢,及鐘繇書,骨甚是不輕,恐子孫不記,故敘而論之”。
魏晉之人,以倡“道德”,遠追風雅。如衛鑠書論前用名須先為“昔秦丞相斯所見周穆王書”,以表其位,而非首呼其名。且“李斯等,及鐘繇書”皆為師輩,羲之豈犯此敬?(今所傳羲之等晉人法書所論 ,皆有此病。)
辯析二:“欲書先構筋力,然后裝束,”
此語“筋力”,何為筋?何為力?衛夫人所謂:善于筆力者多骨,不善筆力者多肉;多骨微肉者謂之筋書。顯然,筋便是力之體現。此“裝束”便是附著,點綴。既有筋力並齊,如何再以裝束?而裝束顯然非後語章法安排“注意詳雅起發,綿密疏闊相間”。而史載筋力分論,晉人所無,實唐人所語。如筋非骨,方有“顏筋柳骨”之說 。
辯析三:“每作一點,必須懸手作之”
有史來知,兩漢魏晉書人,以跪式或箕式。晉人書法,非知科學之進步,有肢體技巧之改良。皆懸腕方可書法。“必須懸手作之”此語似為廢言。且“必須”強調,似有他法可較,而“懸”為上上。實是自報叫門之舉。
辨析四:“筆是將軍,故須遲重。心欲急不宜遲,何也? 心是箭鋒,箭不欲遲,遲則中物不入”
看似有理,實也相悖。筆是將軍,心是箭鋒,當得好喻。王羲之《題衛夫人筆陣圖后》“筆者刀也,墨者鍪甲也,水硯者城池也,心意者將軍也”中關于心與筆之喻似有根本之出入!此證傳本之謬!
辨析五:“墨用松節同研,久久不動彌佳矣”
墨以松節並研。此法晉人所無。王羲之師衛夫人有“其墨取廬山之松煙,代郡之鹿膠,十年以上,強如石者為之”。松節,性味苦,溫。歸肝經。晉書無松節入墨之說。而似明清以冰片入墨之理。晉人恐無此經驗。或有說以晉人石墨為主,以松煙合之。此石墨與松煙墨同治之法,今人竟也難矣!況復長踞之士?